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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一中2011年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4-11 |
新建一中2011年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建一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新建县委、新建县人民政府《于新建县引进国内优秀人才的实施方案意见》(新发[2004]12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为该校引进2011年毕业的本硕连读研究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及省市人才队伍和大学毕业生文件精神为依据,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数量相当、分布合理、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新建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 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加引进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择优录用原则,做到宁缺勿滥,确保引进教师质量。 (三)遵循教学规律,坚持引进人员来自“五湖四海”的原则。 三、 学科类别 拟引进语文8—12人、数学6—10人、英语3—6人、物理3—6人、化学3—5人、生物3—4人、政治2—3人、历史2—3人、地理2—3人、通用技术1人,十一个学科教师共33—53人。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我校今年至少要招聘33人,从明年开始,每年招8人,额满为止。 四、 引进教师的范围和条件 (一)本次引进教师工作面向全国综合性大学和全国师范类院校,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 2011年毕业的本硕连读研究生(指2008年本科毕业后保送或考取的研究生); 4、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6、 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备注:上述1—4点须提供院(系)党组织出具的纸质证明。 五、 组织机构 (一)本次引进教师工作由新建县2011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新建一中成立在校党支部领导下的由市县骨干教师参与的学校引进工作小组。 (三)各学科成立以教务处、教研组负责,由市县骨干教师(7人以上)组成的学科引进小组,其中各学科的骨干教师由纪检部门在新建二中老师名单中随机抽取。 六、 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5日—20日 报名地点: 新建一中教务处 咨询电话: 0791—3702010 13970089831 邓主任 2、资格审查:新建一中教务处负责资格审查,指导报名人员填写《引进教师基本情况表》。 3、面试:新建一中全体校级领导和教务处参与面试,面试合格后由教务处通知试讲。 (二) 试讲 1、时间:2011年4月下旬 2、提前一天通知试讲内容,试讲内容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抽签决定,试讲安排在新建一中,试讲当天由参加试讲人员临时进行抽签定顺序号,按顺序号依次试讲、评分,具体工作由学校引进工作小组统一安排。试讲分科进行,由各学科引进小组成员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评分细则评分并听课。评分时,学科引进小组成员在只知道试讲人员序号,不知道试讲人员姓名的前提下,对每个试讲人员进行背靠背打分(满分100分),统分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的平均分,即为该试讲人员的试讲成绩。 (三) 面试答辩 每个试讲对象综合成绩出来后,最后参加答辩。答辩时要回答学校引进教师工作小组和相应学科引进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通过答辩以考察其表达能力及诚意,作为引进参考,但不计入总成绩。 (四) 确定拟引进对象 根据试讲成绩排名和答辩情况,由各学科引进小组成员裁决,学科引进小组的每个成员都要提出看法,学科引进小组成员一致认为优秀的就引进,意见不统一的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引时进。对可引进的对象,学科引进小组成员当场下结论并签字。最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签字并确定拟引进对象。 (五) 公布结果和签约 根据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引进对象公布引进结果并张榜公示7日。张榜公示后无异议后由学校通知拟引进对象上交个人档案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再签约。
新建一中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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