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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部分拟录取考生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通知 | ||||||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6-03 | ||||||
关于要求部分拟录取考生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对部分201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学籍学历进行核查的通知》(教学司函〔2011〕51号)精神,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需进一步加以核查。我校以下考生需进行学籍学历核查,在学历真实性确认之前,暂不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核查方法:考生本人登陆“学历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按照提示的认证申请办法进行。 1、往届生: 考生根据学信网学历认证申请办法有关说明和要求,须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对于毕业后更改身份证号、姓名等的考生,还应提交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2、应届生: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获12位验证码后,送至我校研招办。应届生如出现在线验证不成功的,需参照往届生进行学历认证。 3、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 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4、考生须于6月10前向教育部认证中心寄送有关申请材料。如认证成功,请将认证报告及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前期已经通过在线验证或学历认证的考生,如已将报告提交我校,则无需再次验证或认证。 学籍学历认证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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